4月2日晚上10时许,阳春市春城街道铂金湾小区发生火灾,两名小孩躲在阳台窗边求救。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迅速上门,将屋内电动自行车电池的火焰扑灭,阻止了火势进一步蔓延。
据报警人介绍,火灾发生在铂金湾小区某住宅楼6楼的商品房内,当时她看到房内不断冒出浓烟,并有两名小孩躲到窗边求救,于是拿起手机报警。接警后,河西消防救援站派出2辆消防车赶往小区。同时,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也连忙上门,在消防员到达前用灭火器将电池大火扑灭,并立即将电池带到厕所浇水处理。
由于处理及时,除电池附近的柜子着火与地砖烧裂外,未造成其他损失。火灾发生时,该住户有2名大人和2名小孩在家,若非及时灭火,后果不堪设想。消防员随后对住户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上楼入户充电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市消防救援支队提醒市民,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明确提出,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进入室内充电和进入电梯轿厢,对违反的单位或个人可处以最高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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